近年来,江口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量化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基础上,不断夯实生态价值实现、生态功能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逐步打通“两山”转换通道。年5月,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江口为全省首批5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之一。
为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江口县通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突出生态产品价值开发机制、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市场机制、严格生态产品价值保障机制等,多措并举保障该机制全面落地落实。年,江口县GEP总值达到.31亿元,其中森林生态系统价值量占比78.32%。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为明确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江口县专门制定《江口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立足县域生态系统组成与结构特征,参照贵州内陆山区GEP核算技术规范,科学编制县域GEP核算指标体系,形成以生态系统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为主的3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体系,为贵州内陆山区建立与GDP相对应、充分衡量生态系统状况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落实GEP结果指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提供实践依据。
同时,成立江口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管理和数据收集制度,定期向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收集统计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的项目情况及数据指标,按时间进度、专业类别分类整理,形成江口县生态价值产品目录清单。建立江口县生态产品数据库,滚动向贵州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库申报入库。
此外,江口县还坚持实物核算与价值估算相结合,综合运用市场价值、代替成本、影子工程等核算方法,连续3年完成农业产品、林业产品、畜牧产品、水生产品、水资源等物质供给,固碳、释氧、土壤保持、水源涵养、洪水调蓄、环境净化、气候调节等调节服务和人文、景观等文化服务的GEP核算工作。
年,江口县生态产品价值构成中,物质供给价值量为15.01亿元,占4.03%。调节服务价值量为.36亿元,占64.56%。文化服务价值量为.94亿元,占34.41%。通过监测GEP年度变化量和变化率,进一步明确了全县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突出生态产品价值开发机制
为确保生态农业健康发展,江口不断强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农药化肥管控制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产地环境安全,建成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7.6万亩。另外,该县还在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批复基础上,围绕贵州生态产品地域公用品牌评价标准,引导企业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扩大其作为地理标志产品的影响力,提升生态产品附加值。目前,江口县已获认证有机产品16家、绿色产品7家,通过认证的农产品单价较年增长近40%。
在促进生态工业发展方面,江口县建立以梵净山抹茶产业、优质天然饮用水加工为主,健康医药、绿色建材、旅游商品加工制造为支撑的“2+3”绿色工业发展体系,建成凯德省级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形成“茶产业”“水产业”两个10亿级生态特色产业集群,建成年产吨的抹茶精制单体生产车间和年产80万吨的农夫山泉、屈臣氏饮用水加工车间。年,江口县实现工业增加值5.76亿元,同比增长5%。
为加快生态旅游业发展步伐,江口县依托梵净山资源优势,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切实增加优质旅游资源供给,新建景区景点65个。同时,构建以自驾型、憩居型、田园型、民俗型、体验型等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满足游客多样化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行社和旅游渠道深度合作,实现资源联动共享、客源联动互送、业态联动发展。年,全县接待过夜游客65.26万人次,游客过夜率达33.13%。
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市场机制
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各自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生态产品与优美生态环境的深度关联,逐步将“生态有价”“生态消费”理念根植人心。同时,将GEP核算成果纳入“三重一大”决策和项目验收评价体系。建立项目GEP“占补平衡”机制,以项目实施前后所在区域GEP变化量为标准,对造成GEP降低且不能自行恢复的采取异地恢复,由企业缴费、租赁、置换、赎买等方式取得生态空间使用权。
打造集配型龙头企业,强化农校、农超、农商对接,建立稳定的产销直供渠道,提升生态农产品在省内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占有率。用好对口帮扶优势,深入推进“东部市场+铜仁产品”,积极开展与全国大型电商平台合作,依托梵净山珍铜仁馆,探索建设生态产品电子交易商务平台,打通电商销售渠道。
利用国家和省级主流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强对地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连续5年发布中国·梵净山生态养生指数,定期举办梵净山国际水博会、贵州梵净山国际抹茶文化节等生态产品推介会,推进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方、资源与投资方高效对接。创建“梵净山”科研基地,宣传推广梵净山生态价值和国际地位。
严格生态产品价值保障机制
严格生态资产确权机制。分阶段组织开展水、森林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划清产权主体、权属边界,为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搭建森林资源收储平台,通过赎买、租赁等方式,将零星分散且林地生产力较高的地方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进一步提升生态公益林质量、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和林农收入。以县国有企业为主体,按照所有权占20%、承包权占10%、经营权占70%的利润分配方式,鼓励农户以闲置坡地、林地入股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累计完成国家储备林项目投资38.53亿元,建成规模42.52万亩。
严格生态环境考核机制。取消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考核,将GEP总量变化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功能保护成效等。以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方的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GEP变化量为基础,以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主线,全面开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
严格生态保护治理机制。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功能不降。建立生态环境联动执法机制、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设立梵净山巡回法庭和态环保检察室,依法打击盗猎野生动物、盗挖矿产资源、盗伐林木等行为,累计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件,审结件,责令实施生态修复33件。推进“河长制”“林长制”改革,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捕”部署,县域内天然水域全面禁渔。全面推进废弃露天矿山、公路沿线生态修复治理,累计完成绿化面积6.5万亩,修复废弃露天矿山19处。(江口县委改革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