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莆田市涵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3月31日通报:
3月29日,涵江区在对外省市返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曾某(男,涵江区人)初筛阳性,经复核为确诊病例。
经查,曾某3月15日前往上海市某区,25日出现咳嗽、流涕症状,27医院核酸检测初筛阳性,28日上午接到上海相关单位通知核酸复查后拒不配合,在明知可能已感染新冠病*的情况下,于28日上午购票乘D次动车离开上海到达莆田动车站,后乘坐网约车回家,造成其乘坐的动车同车厢外省市人密接,在莆田导致其妻子李某、网约车司机赵某感染新冠病*、10人密接、47人次密接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曾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活动轨迹
莆田市涵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3月31日公布新冠肺炎确诊人员曾某某在莆活动轨迹:
3月28日
9时35分-16时35分:从上海虹桥动车站搭乘动车D次(04车厢)到达莆田动车站;
16时35分-17时07分:从动车D次下车步行前往莆田动车站地下室、出站口、动车站地面出租车上客区;
17时07分-18时14分:乘坐网约车回到涵江区三江口镇杨芳村东曾90号家中。
3月29日
上午居家隔离,无外出;
中午12时06医院观察治疗。
涵江区域内所有人员核酸检测
据涵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3月31日通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开展第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年4月1日上午开始(具体时间以所在镇街、村居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涵江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含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三、采样地点
请按照乡镇(街道)、村(居)统一安排,到指定采样点(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
四、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提前在福建省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预登记平台提前做好登记),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主动向所在村(居)或所在单位报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暂缓前往核酸采样点。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三)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涵江警方涵江时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