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的消息显示,上周(10月21-27日),全国肉类批发价格不同程度上涨,其中猪肉批发价格为每公斤51.21元,上涨1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朱增勇说:“9月份以来,受*策支持和冻猪肉投放等影响,全国猪价涨幅呈回落走势。”
而在10月29日,贵州江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了《江口县猪肉保供稳价告诫书》,其中明确要求商户遵照执行的价格为:“白条肉每斤须在20元以内,五花肉每斤须在25元以内。”并称,“凡不按以上规定的价格执行,视为扰乱猪肉保供稳价市场,恶意哄抬物价。”
网传图片显示,此前江口县市场局、发改局下发的告诫书称白条肉售价须在20元以内
商务部公布的猪肉批发价格数据信息丰富:首先,这是批发价格,不是市场零售价;其次,每公斤51.21元,折合为每斤25.元,这还是全国猪肉的平均批发价格,意味着有地方高于这个价格,有地方低于这个价格;第三,这里的猪肉,应该是指白条肉,即只去除内脏、头、脚等部位没有经过其他任何加工的猪肉,而不是分割后零售的五花肉、后臀肉、里脊肉等。
再来比对江口县告诫书中的限定价格:“白条肉每斤须在20元以内,五花肉每斤须在25元以内。”江口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室一负责人解释说,该定价是调研后的结果,猪肉经营者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不会亏本。即使江口县地处西南,经济程度相对不算发达,物价水平也不算高,但与全国猪肉批发价格相比,这样的限价对商户来说,是不是有些苛刻了?
近几个月来,全国猪肉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各级*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各种*策措施,调控稳定猪肉市场价格,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猪肉及其制品的正常消费需求。不少地方也都像江口县一样,出台了规范猪肉市场价格行为的告诫书,提醒并告诫生猪及猪肉生产流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破坏猪肉市场价格秩序的相关违法行为。但还没有哪个地方像江口县这样粗暴地直接干预价格或规定价格,“看得见的手”是不是伸得太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5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府或者各级人民*府有关部门不得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
市场经济下,商品价格因供求关系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本属正常。监管部门本着稳物价保民生的初衷进行治理,也得在市场经济的规则里依法行事,否则就会破坏市场规律和秩序。显然,江口县对猪肉进行限价销售,不仅违背了价格法,也违背了市场规律。
值得称赞的是,江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10月30日又联合发出《关于对江口县猪肉保供稳价告诫书一事的情况通告》,指出《告诫书》违反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我们立即对此行为进行了整改”,并提出了5点整改措施,包括停止发放告诫书,并对发出的告诫书进行收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依法行*等。
保供稳价的前提是尊重市场规律,“看得见的手”对猪肉价格更多的是调控监督,否则就会好心办了坏事。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益耕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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