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行*检察职能,以江口县涉水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办公室为平台,通过执法司法联动、办案、会商、生态修复、宣传教育等方式,推动新阶段涉水领域问题治理整体提升,以法治方式有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安全。
发挥协作办公室作用,服务治水能力提升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依托与县法院、县水务局等六家单位成立的涉水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办公室,充分运用“检察长+河长”、“益心为公”志愿者,围绕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涉水领域执法司法联动检查7次;发现固体废物污染、水污染防治、行洪安全隐患等问题共21个,立案18件,发出检察建议书促进问题整改17件;建立协作机制1个,会商研判水利领域违法案件特点、执法办案堵点5次,凝聚共识破解法律法规适用、办案程序规范等难点问题。
发挥内部融合履职作用,服务水生态环境保护。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以“碧水润家园”“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一山四河”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抓手,将刑事犯罪打击和公益诉讼监督与司法保护相融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治水能力提升。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水生态资源的突出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4件,申请司法确认12件,督促当事人增殖放流30余万尾,缴纳生态补偿金约20万元。办理铜仁市首例江口县某某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涉水生态流量民事公益诉讼案,新建渔业洄游通道,督促清理河道周边固体废物污染10吨、推动河道水污染源头治理5处、整治行洪安全隐患4处,消除铜仁主城区30万人锦江上游饮水水源污染问题隐患。
发挥智慧外脑作用,服务涉水案件高质量办理。落实最高检各项工作部署,在涉水领域案件办理中,借助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智慧外脑力量,实现线索渠道拓宽和案件质效提升“双目标”。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检察公开听证10余次,开展案件“回头看”3次,提供意见建议10余条;借助铜仁学院水资源保护专家力量稳妥办理涉水生态流量民事公益诉讼案;借助监测机构专业能力协助调查核实,确保证据客观真实;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收集案件线索6件,网上借助志愿者专家对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咨询2次。
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推进涉水问题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治水法治环境。通过“两微一端”、抖音微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涉水领域典型案例10余篇,当事人刊发致歉声明20余份。以渔业生态修复基地、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法治副校长、检察官兼任*校教师为基础,向*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集理论、案例、法治实践教育为一体的法治教育课,提升依法行*能力。综合运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赶集日等向人民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余人,全方位传递水生态保护正能量,营造保护公益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安慧芳
编辑白春霞
二审安慧芳
三审朱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