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未来五年文化和旅游发展谋篇布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文化强国战略的具体体现。
《规划》提出,到年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竞争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展望年,我国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规划》全文共分为13个部分,分别为:
一、总体要求
二、实施社会文明促进和提升工程
三、构建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
四、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五、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六、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七、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八、完善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
九、建设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
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十一、提升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
十二、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
十三、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年,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文化铸*、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凸显,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竞争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
展望年,我国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发展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规划》明确: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和“旅游+”“+旅游”,提供更多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完善综合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旅游业体系,努力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多项具体要求和重点工作:
活化利用文物资源,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2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形成包括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博物馆,建设一批国家级特色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
实施文化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品牌。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发展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双城等文化产业群和*河、长江、大运河等文化产业带。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鼓励各地制定促消费优惠*策,举办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
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培育30个旅游演艺精品项目、个线上演播项目、个沉浸式体验项目、个数字艺术体验场景。加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达到50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达到30个,建设60个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加强指导支持和动态管理。建设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扩大夜间消费规模。征集遴选个“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同时,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深入推进大众旅游,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推动完善国民休闲和带薪休假等制度,引导各地制定实施门票优惠补贴等*策。支持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旅游产品,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智慧旅游景区。以具有一流水平的5A级旅游景区和世界遗产景区为基础,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强化景区科技应用水平,打造一批世界级旅游景区。认定一批高等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推广自驾游精品线路,支持营地合理设置与自驾车旅居车相配套的服务设施。
推出一批文化内涵丰富、产品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美好宜居、风俗淳朴文明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集聚区。提升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发展质量,加强*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快京津冀三地文化和旅游协同机制和平台建设,支持雄安新区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旅游业。
《规划》还提出,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等提质升级,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综合体。鼓励在城市更新中发展文化旅游休闲街区,盘活文化遗产资源。建设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等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和旅游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文化和旅游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引导各类产业基金投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推广文化和旅游领域*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体系,健全市场化融资担保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纳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
附件:“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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