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府,市*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年市级重大项目实施,经市*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实施
年市级重大项目包括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重大招商项目。其中:重大建设项目个,估算总投资约2.8万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亿元;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个,估算总投资约1.5万亿元;重大招商项目个,估算总投资约亿元。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府和市*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把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的重要抓手,坚持以重大项目为载体落实重大战略,以重大项目为平台对接国家支持,全力以赴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要突出抓重点、促开工、快建设、早投用,全力推进重大项目提速实施、投资放量。
二、进一步压实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责任
各区县*府和市*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渝府办发〔〕8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区县*府属地责任、有关部门配合责任,协同做好工作,狠抓项目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建立重大项目全过程计划管理制度,推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强化重大项目统筹调度。
三、不断改进重大项目服务
市*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市级*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号)有关要求,加强市级*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深化方案和空间、用地、技术协同论证,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推行技术审查与行*审批适度分离,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高效推进。对续建项目,强化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新开工项目,采用靠前服务、提前受理、视频会审、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支持指导项目法人同步推进规划、用地、设计、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加快相关项目审批进度,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四、强化资金保障支持
市*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依托市级*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加大资金统筹管理力度,不断深化“项目池”“资金池”“资源要素池”对接机制。要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统筹平衡市、区县财*性资金,盘活各级存量资源,提高财*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源保重点。要进一步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府专项债券等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成熟的重大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可迅速转化为投资实物量。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信用、利率、周期“三要素”,创新构建项目商业模式、运营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多用市场的钱办好发展的事。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畅通银企对接通道,用好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新增银行贷款主要投向重大项目建设。
五、分类做好调度管理
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要严格执行分级、分类调度工作机制,对建设过程中的卡点难点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情况复杂、协调难度大的事项要早报告、早研究,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督办事项要快推进、快解决。百项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