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最新人事任免涉及23人
9月11日,黔南州人民*府网站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涉及23名干部。
黔南州人民*府决定:
梁玉林任黔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
欧平勇任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州茶叶产业化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平任黔南州人民*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冯大洲任黔南州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支队长;
覃克信任黔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调研员,不再担任黔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杨克勇任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不再担任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州茶叶产业化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光远任黔南州统计局副调研员;
李永跃不再担任黔南州人民*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殷正明不再担任都匀一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县长级;
陈应勇不再担任惠水涟江燕子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史黔匀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行*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职务;
张金华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主任,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工程系主任职务;
韩真良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主任;
杨明凯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职务;
唐兴釴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职务,保留副县长级;
张俊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主任职务,保留副县长级。
张宗良任贵州剑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小忠任贵州黔兴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周毅任黔南州人民*府办公室调研员,不再担任贵州剑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王勤不再担任贵州黔兴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黔南州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田文不再担任黔南州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职务,保留副县级。
田应森、罗晓璐在原黔南州监察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遵义最新人事任免涉及12人
9月10日,记者从遵义市人民*府网站获悉,经年9月4日第五届市人民*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劲松同志任遵义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超英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贺佳卿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叶栋仙同志试任的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竑同志遵义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处主任职务。
石磊同志任遵义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遵义市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原任遵义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曹建兰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教学部主任职务;
向辉同志任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成刚同志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敖克勇同志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俊勇同志任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取消陈俊涛同志试任的遵义市名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铜仁市对一批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张勇拟任环保局长
日前,记者从铜仁市人民*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经铜仁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张勇等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张勇,男,45岁,土家族,年8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大专学历,现任印江自治县委副书记,年4月任副县级,拟任市环境保护局*组书记、局长。
杨雪峰,男,40岁,苗族,年9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现任江口县委副书记,年7月任副县级,拟任市委副秘书长(正县长级,分管常务工作)。
杨宏,男,50岁,土家族,年9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玉屏自治县委副书记,年5月任副县级,拟任市中等职业学校*总支书记。
毛权民,男,35岁,土家族,年8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年11月任正科级,拟任玉屏自治县委常委。
肖涵,男,37岁,侗族,年9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现任市委办行*科科长,年6月任正科级,拟任玉屏自治县副县长。
杨慧,女,38岁,侗族,年3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贵州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负责人,年7月任正科级,拟任思南县副县长。
张曲,男,41岁,侗族,年9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大专学历,现任万山区鱼塘乡*委书记,年8月任正科级,拟任思南县副县长。
田永先,男,38岁,土家族,年8月参加工作,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府办秘书二科科长,年9月任正科级,拟任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简庆刚,男,41岁,土家族,年9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大学学历,现任江口县双江街道*工委书记,年3月任正科级,拟任江口县太平河生态旅游示范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公示时间:年9月6日至年9月13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或公示对象有违反“九严禁”等有关组织人事纪律要求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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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市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多彩贵州网)
编辑:张扬
审核:李易淋
监制:戴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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