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推进“千名英才·智汇铜仁”行动,进一步做大人才格局,广聚天下英才,实现人才倍增,优化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号)和《江口县专业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江委办字〔〕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委、*府研究,决定开展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由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按系统分类组织实施。
二、招聘(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引进)计划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9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江口县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岗位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是指年毕业的学生。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引进)条件及职位所需专业和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但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江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截止年4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纪、*纪处分且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不符合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引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引进)的相关信息均在“江口县人民*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