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孩子的休息和学习两不误,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假期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文件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和4月5日(星期一),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课;“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月14(星期三)至4月15(星期四)放假,4月16日(星期五)调休、4月17日(星期六),4月18日(星期日)正常上课。
二、假期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清明扫墓时,做到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路线,错峰出行;尽可能减少祭祀参与人员,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不为疫情防控添堵、不组织、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性祭祀活动,不参与宗族纠纷。科学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
2、注意交通安全。
家长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共同遵守以下交通法规:未满12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务必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乘坐超员、不具备安全技术标准等违法客运车辆;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乘坐二轮摩托车请戴安全头盔;不在道路嬉戏打闹奔跑,横穿马路走斑马线、不斜行,确保安全再通过;家长请务必管好车钥匙,加强车辆管理,杜绝未成年人违法驾驶。
3、注意防溺水安全。
春季,天气转暖,雨水较多,水库、江河、池塘、沟渠等地方的水位上涨,教育孩子不靠近水库、池塘、水井、石坑、河道等各种危险水域,教育监护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4、注意防火安全教育。
为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祭祖时,要做好烧香、烧蜡烛、烧纸钱和燃放鞭炮的安全防范工作,离开场地时要做到人离火熄。在家庭中,正确使用煤气、家用电器,预防一氧化碳中*和确保用电安全。
5、注意饮食安全和疾病的预防。
春季时节,是流行性疾病高发期,要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个人卫生、合理安排膳食和运动,保证睡眠,尽可能减少走亲访友、不到人员密集场所。
6、加强孩子上网的监管。
教育孩子正确使用网络,不浏览不良信息,谨防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及网贷等,防止沉迷网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安全问题更是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请各位家长朋友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督促子女遵守上述各项要求。最后,祝广大家长和同学们共度一个平安而有意义的节日!
桂平市江口中学
年4月2日
桂平市江口中学转发桂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致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清明节和“三月三”将近,扫墓祭祀等活动频繁,加上近期气温回升,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发生。请广大市民在清明节扫墓期间注意用火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意放火破坏森林资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第一,倡导文明祭扫,弘扬缅怀新风。
提倡广大市民抛弃上坟烧香烧纸钱,燃放鞭炮的旧习俗,改用鲜花祭奠先祖,表达怀念之情。
第二,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广大市民在扫墓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烧香、烧蜡烛、烧纸钱和燃放鞭炮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严防未成年人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离开场地时要彻底检查所燃的香烛、纸钱、鞭炮是否熄灭,做到人离火熄。坚决杜绝因疏忽引起森林火灾发生。
第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警。
广大市民在扫墓过程中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不要抱侥幸心理,要及时向当地乡镇*府或市森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广大市民群众,森林资源是我们的共同财富,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人人都应关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坚决与危害森林资源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报警。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桂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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