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小伙伴们是不是
又开始想烟花爆竹的事情了
小编在此再提醒下大家烟花虽美环保和安全更重要哦~还有别忘了烟花爆竹禁放令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金属氧化物和碳粒等颗粒物,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上升。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噪声污染、也是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的一大危害。禁燃烟花爆竹,弘扬文明新风。
江口县人民*府
关于江口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声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美好环境,共建文明生态江口,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双江街道兴隆社区潘家安置区,南至双江街道齐心村王家山电站拦河坝,西至凯德街道凯市村水泥厂,北至双江街道镇江村全木组的全部区域。(具体以禁放区域红线图为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图
二、禁止燃放对象在城区禁止燃放区域内的所有行*事业单位、酒店、宾馆、市场、门店和居民及社会团体。三、处罚措施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局责令其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处一百元以上、伍百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继续燃放,阻碍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燃放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特此通告江口县人民*府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切勿以身试法,违者必罚
天蓝了
空气好了
地面整洁了
每位市民都是受益者
希望更多群众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监制
李鹤
总编
肖剑
主编
*界吴雪萍
编辑
武志亮李沙
投稿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