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甬建发[]61号)文件规定,现将宝龙雅戈尔江汇城(HS03-02-17、HS03-02-23地块)项目(2批次)商品住房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批次销售商品住房共12幢,分别为HS03-02-17地块5#、6#、7#、8#、9#、10#;HS03-02-23地块16#、17#、18#、19#、20#、21#,房屋套数套(其中17-为交付样板房,不计入本次销售房源总数,本批次实际可售房屋套数为套),建筑面积共计.96平方米。户型面积分别为97㎡、98㎡、㎡、㎡、㎡、㎡、㎡、㎡。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房源均价为元/㎡。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以下两条需同时满足:
1、符合我市住房*策规定的家庭。
2、参加本项目认筹的意向客户:请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宝龙雅戈尔江汇城营销中心缴纳45万元整,(如选房成功,则乙方的认筹金人民币45万元整转为购房定金)并签署《认筹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参加认筹活动,待通过资格审定后,将认筹单拍照上传,以完成线上购房意向登记。
三、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策
(一)优先认购房源
本公司将提供本批次总房源量50%比例的房源即套供市六区无房家庭优先认购,具体房源由浙江省宁波市信业公证处随机抽取并在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