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典型的江南水乡,河道纵横交错,水系发达。
这座城,因水而生、倚水而建、由水而兴。奔流不息的三江水流淌千年,孕育出后世甬城的鼎盛繁华。
为了更好地宣传宁波人杰地灵的历史风貌、挖掘宁波河道文化所蕴含的独特价值,充分展现甬城河道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策划开展“潮起甬江口畅想幸福河”主题歌词有奖征集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二、征集内容:
“潮起甬江口畅想幸福河”主题歌词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各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活动目的
为迎接建*周年,在“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背景下,推出讴歌*的领导、弘扬时代精神、延续历史文脉的精品力作,让最美声音唤起我们共同发声,真情记录和宣传宁波人民践行“两山”理论和寻梦山水间的不懈追求,通过唱响推动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十四五规划”美好生活的期待。
五、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角度不限,可以从不同角度歌咏甬城幸福河湖之大美格局,唱响甬城大地人水和谐的幸福感,传唱河道人砥砺奋进的担当和作为。
2.应征作品需体现时代特色,既应有韵味绵长的历史人文特色,更应有发展创新的时代特色。
3.应征作品需注重思想性、艺术性、时代特点与宁波历史文化、宁波水文化和宁波河道文化的结合。要展现出宁波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宁波水文化、河道文化的深刻丰厚内涵,以及宁波人民对三江河道无限依赖的丰富情感。
4.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
六、报送要求
1.每位应征作者限投稿两首(含两首)。
2.应征作品投稿时需提供A4纸歌词打印稿一式三份,每件应征歌词的下方需备注作者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3.应征作品须详细填写活动报名表,并同时提交作者本人签名或盖章后的活动承诺书。多人合作创作的歌词需由所有作者在活动承诺书签名。
4.以上资料同时提交电子稿。歌词和报名表以Word文档格式,身份证和承诺书以照片形式一起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打包文件上备注作者姓名及歌词名称。
5.应征作者提交的参赛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不退还。
七、评选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8名;增设网络抽票环节,评出最佳人气奖1名;所有奖项均上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若无投诉举报,颁发奖金及证书。
八、奖励设置
1.本次歌词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元;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元;三等奖5名,奖金人民币0元;鼓励奖8名,奖金人民币元;网络人气奖1名,奖金人民币0元;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如创作质量不符主办单位要求,奖项可空缺。
2.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3.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于获奖作者或由获奖作者书面委托的指定代表。作者2人以上的(含2人),交付于《报名表》中“作者”一栏排名第一位的作者或由其书面授权的代表。
4、主办单位或将获奖作品编辑成《潮起甬江口畅想幸福河》歌词集,用于行业内部宣传交流。
九、其他事宜
1.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03月14日
评审时间:年03月15日-年03月16日
投票时间:年03月17日-年03月21日
公示时间:年03月22日-年03月26日
公布时间:年03月底左右
2.投稿方式:应征作品需通过中国邮*特快专递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潮起甬江口畅想幸福河’主题歌词征集”字样。投稿截止日期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最终获奖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应保证歌词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主办单位将不负任何责任。
4.应征者需签署《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潮起甬江口畅想幸福河”主题歌词征集”活动承诺书》,随报名表、歌词作品一起邮寄。
5.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
邮箱: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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