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省就地过年人民群众服务保障工作,1月30日,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贵州省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若干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贵州省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
服务保障工作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省就地过年人民群众服务保障工作,有效降低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分级分类引导人民群众就地过年
1.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就地过年,确需出行的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按规定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流动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2.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不得组织或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黔的,需事先经本单位(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批准。春节期间加班的,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加班补贴、补助、补休等*策。
3.积极引导我省在外务工、就业和上学人员春节期间不流动、留在当地过年,引导外地在黔就业人员、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
二、多措并举满足人民群众节日需求
4.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全面落实“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做好产销衔接,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期间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等措施。
5.加强水、电、煤、气、油等重要物资的供需监测和协调保障,建立日报制度,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加强对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及产运销衔接,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回应和处理相关维修、服务诉求,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舒适过年。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优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6.开展春节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启动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