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确诊
确诊病例(编号-8):王某某,女,67岁,现住址颍上县江口镇王李村。1月17日患者参加孙子的剃辫子仪式,1月20日到利辛县海王阁大酒店参加邻居女儿的婚礼,1月22日到颍东区杨楼孜镇农贸市场购买年货,1月24日发病,1月27-30日在村卫生输液,1月31日至江口镇卫生院就诊,2月2日至蔡武中医养身馆输液,2月3日上午至蔡武中医养身馆输液,14:40至江口镇卫生院就诊,18:30医院就诊,21:00至江口镇卫生院住院治疗,2月5日医院隔离治疗,又转送医院隔离治疗。2月7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2月6日确诊
确诊病例(编号-8):孙某,女,37岁,家住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下元社区,职业为清真楼饭店传菜员。2月6日确诊,目前在市二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据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患者1月14日与武汉返乡人员王某在清真楼有过接触。15-25日,患者按时上、下班。其中,20日10时,患者到颍上县一库安置区7栋参加其侄女出嫁仪式,约11时返回饭店。26日,饭店暂停营业,患者正常上班,14时回家。当晚,患者邀请亲属10余人在家聚餐。27日,患者感到不适,骑医院就诊。经查无发热,仅有咽部不适,干咳症状,实验室检查未见异常,且自述无疫区旅居史,提醒佩戴口罩、注意休息。28-29日,患者未外出,与亲属偶有接触。30日,患者发热、咳嗽,自行到龙门商场南门药店购药治疗,症状缓解。31日患者未外出。2月1日,患者骑电瓶车去母亲家,期间与娘家亲属邻居闲谈约30分钟。2月2日,患者未外出。3日在家卧床休息,17时30分发热,吃退热药后症状好转。2月4日早,患者发热,8时坐丈夫电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隔离诊疗,后转至市二院。目前,专家确定31名密切接触者,已全部按规范落实医学观察。县疾控中心郑重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如非必须切勿出门,更不要聚餐、聚集。凡1月14日至1月25日在清真楼饭店就餐人员,以及其它公开场合有可能接触的人员,见本提示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或社区报告,居家隔离14天(从当时时间算起)。观察期间请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注意保暖,避免受凉;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观察期与家人实行住宿、饮食和生活用具“三分开”。如有发热、咳嗽等症医院南区发热门诊就诊,一定要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月3日确诊
确诊病例69(编号-4):刘某某,男,37岁,现住址为颍上县夏桥镇夏桥社区。1月19日从合肥开车返回颍上县,1月25日发病,1月27医院北区就诊,1月30日医院新区隔离治疗,2月3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根据最新流行病学调查,年1月9日,该患者由杭州自驾至合肥,在合肥先后参加聚会、聚餐,并曾在白马商城购物。19日从合肥自驾至颍上县夏桥镇。19-22日,白天回夏桥镇夏桥社区刘圩庄父母家吃饭,晚上住夏桥镇新街A区;22-23日,每天接送其侄子(由其哥嫂陪同)医院二楼儿科输液大厅接受治疗(期间未陪诊),24日接送嫂、侄两人并协助挂号取药,期间进入输液大厅2次;25日出现畏寒乏力,在家自行吃药治疗至26日;27日,驾车医院急诊科就诊,27-29日,在急诊科输液治疗,期间均戴有口罩;28日下午,医院南区发热门诊就诊,因其无湖北医院拍摄的肺部CT无明显症状,医院急诊科输液治疗;30日下午1时,医院呼吸二科,直至2月2日晚11时左右被市二院隔离救治。2月3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传染病防治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了终末消*。目前,专家确定56名密切接触者(含部分医护人员),已全部按规范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县疾控中心提示,如有同一天与患者出入同一场所的,请主动与村(居)、社区联系,认真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同时提醒,要科学看待疫情,关心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2月1日确诊陈某某,男,40岁,现住址颍上县半岗镇*连沟村。1月22日从广州乘坐G次高铁(10号车厢)返回颍上,1月28日发病,1月29医院隔离治疗,2月1日转医院隔离治疗。2月1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1月30日确诊
吴某某,女,32岁,现住颍上县建颍乡吴东村。1月19日从武汉乘K次列车18车(无座)返回阜阳,下车后于20日凌晨1点入住阜阳火车站对面的99优选酒店房间一整晚,于20日9点08分退房,在阜阳火车站附近的格林豪泰酒店门口乘坐出租车(牌照不详)到阜阳南站。后乘坐牌照皖KZ2的小轿车返回颍上县建颍乡,此车沿途还搭载其他两名乘客。吴某某于1月20日发病,1月24医院就诊,1月30日转至市二院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
1月29日确诊
刘某某,女,52岁,现住址为阜阳市颍上县新集镇六联苏庄队,1月22日前常住武汉,1月22日乘亲属车辆返回阜南县,1月24日发病,1月25日-1月28日,医院隔离治疗,1月29日医院隔离治疗,1月29日确诊,目前病情稳定。来源:阜阳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