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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8 15:16:00
近年来,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年龄呈低龄化,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为最大程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避免遭受到身体伤害,多措施多途径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站)一是以案为源,制发检察建议,入住宾馆必须报告。通过对年以来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江口县检察院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件50人,未成年人被害人有29人,其中被性侵害的有24人,占比57.1%。特别是对案发地点进行认真梳理,发现未成年人被性侵害发生在宾馆酒店的有11人,与其他案件发案地相比,占比45.8%。为此,江口县检察院按照监管职能职责,向江口县公安局发出一份治理性检察建议,建议在县域内酒店、宾馆、旅社、旅馆、招待所等场所,未成年人单独或者多人开房,或者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儿童开房的,辖区内派出所应当要求住宿场所前台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还必须对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进行询问相关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待询问清楚并登记,向辖区内派出所报备后才能办理入住。江口县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部采纳并进行相关整治。二、建立“一站式”救助站,避免“二次伤害”。如何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如何让对他们的帮助不会成为“二次伤害”?为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县域实际情况,本院与县公安局积极沟通协商,在江口县公安局建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站,救助站围绕性侵害案件未成年人办案及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从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权利告知、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办案救助中心,确保办案机关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各项取证、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目前,江口县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站已建设完成。接下来,本院将会同县公安局等部门签署等文件,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有效运行,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和积极的*策支撑。在力争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有效、全面的“一站式”保护的同时,让未成年人办案工作更加人性化、专业化。三、强化“一号检察建议”督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会同八部签署《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本院会同县监察委、县教育局等八个部门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关于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联席制度》,让未成年被害人得到有效地社会保护和法律救助。同时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持续强化检教协作,全面加强防治校园性侵害、校园欺凌等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稳定的校园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院与县教育共同制定《关于督导检查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方案》,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尤其是女生宿舍)是否存在监控盲区、是否建立预防性侵害制度、招录工作人员是否招收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对涉及校园性侵害案件是否有失职、瞒报漏报等情况。四、强化司法关怀,强化精准扶贫和精准救助同步推进,助力花季少女快乐成长。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认真践行司法救助“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的宗旨,强化精准扶贫和精准救助同步推进,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同时转变工作方式,拓宽工作思路,增强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工作联动。年以来,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7件7人,救助金额8.5万元,被害人系精准扶贫户、低保户6件6人。江口县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暖,既助力脱贫攻坚,又彰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温情,既彰显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办案宗旨,又体现检察机关爱护、关心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实现了*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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