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编制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缴费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费的比例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三、待遇发放条件及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时,男,年满60周岁的干部职工;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勤)年满50周岁,符合办理退休条件。
(二)待遇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金额,退休前的职务职级,薪级档次等条件由省级统一计算。
四、领取方式:社保经办部门每月15日前发放养老金,根据退休条件办理完退休的干部职工次月起,每月15日后可根据退休时提供的社会保障卡到银行领取养老金。
联系方式:江口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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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胡国栋
审核:兰红
编辑:张敏朱婷婷*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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