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年修订)》《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霓半岛规划深化及浅滩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10a、B-10b、B-11a、E-01-12等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意见
为加快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向我局申请对已批复实施的《温州市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年修订)》和《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霓半岛规划深化及浅滩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10a、B-10b、B-11a、E-01-12等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我局拟按程序启动控规修改。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一、修改范围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24平方公里南部雁鸿路以东,瓯彩路以南,雁辉河以西,瓯华路以北的B-10a、B-10b、B-11a、B-12c、B-13a、C-07c、C-08c、C-08e、E-01-12、E-10-01、E-10-02等地块,总面积为77.88公顷(详见附图)
二、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控规调整重点研究分析《温州市半岛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年修订)》B-10、B-11、B-12、B-13、C-07、C-08街坊和《温州瓯江口新区灵霓半岛规划深化及浅滩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E-01、E-10街坊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交通组织、公配设施及空间形态。
凡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瓯江口新区规划分局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同时关心城市城乡规划和该详细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反馈给我局,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