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口县法院
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打造贵州环境保护升级版工作及黔高法[]79号《关于在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修复的意见(试行)》要求,根据《江口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案件回访制度》,我院梵净山环境保护法庭于年11月开展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此次“回头看”工作由院*组成员、副院长曾建敏带队,梵净山环境保护法庭干警参加,对年以来我院集中管辖的五区县(碧江、万山、江口、松桃、玉屏)涉司法生态修复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回访,着重检查本院判决具有修复事项的案件被告人是否履行修复义务,修复的质量和效果是否达标等问题。
此次行动,分为建立台账、收集资料、现场查看和总结分析四个阶段,主要通过实地走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