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公益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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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广东省、江门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台山市防控形势,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做好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一级响应要求,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众聚集活动):
(一)暂停举办全市所有节庆活动,取消景区、景点原定活动。
(二)全面暂停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