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公益宣传片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8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有关疫情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关口检测。进一步加强全市所有汽车客运站、港口、水运码头、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及跨市的县道、乡道、村道等联合检疫站(卡口)的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对体温高于37.3摄氏度者一律做好登记,并送医检查。不配合者一律劝返,对不听劝返者一律做好登记并送医检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属地*府部门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二、严格实行报备制度。现仍滞留重点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返回台山,提前返回的,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责;其他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从外地(江门地区以外)返回台山的本地居民及到达我市的外来人员(江门地区居民除外),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所属村(居)委会报告、登记,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