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十堰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曹晓露周金华饶辉报道:7月8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与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签订丹江口库区协同管理试点工作协议,为做好丹江口库区协同管理树立了“风向标”、制定了“路线图”、排好了“施工期”,双方将加强合作,全力维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协议明确,在丹江口市河长制工作框架下,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建立并依托以“县—乡镇—村”为链条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协同开展库区消落区管理、水域岸线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护、库区管理设施保护、库区应急管理、水法律法规宣传、库区科研等工作。协同管理试点范围为丹江口水库米蓄水位土地征收线以下范围,包括丹江口水库在丹江口市范围内的水域、岸线、消落区等。双方将通过合作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底线,筑牢水源地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碧水永续北送。
“丹江口市将始终把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作为最大政治责任,继续强化‘共抓大保护、当好守井人’的责任担当,加大丹江口河库管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决筑牢库区生态安全屏障。”丹江口市委书记赵洪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