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居民: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树立全民参与、人人有责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内容
1、境外非正常入境抵返郊区的人员,未按要求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部门报备的;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郊区的人员,未按要求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部门报备的(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公布为准);
3、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密切接触史返回郊区的人员,未按要求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部门报备的;
4、私自接纳、容留境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包括宾馆、洗浴等),故意隐瞒不报的;
5、对在“一扫三查”中发现黄码人员私自外出的,经核查为郊区范围内集中管控人员的。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稳控组,或通过区、乡镇(街道)疫情指挥部电话、现场举报,提供被举报人相关信息及地址、违规行为的照片、录像等相关佐证情况,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奖励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元人民币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被举报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0元奖励。
四、附则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期限为年11月6日12时,未尽事宜由郊区防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举报电话
区社会稳控组:-
长青乡:-
沿江镇:-
敖其镇:-
大来镇:-
四丰镇:-
西格木镇:-
群胜乡:-
长发镇:-
望江镇:-
平安乡:-
莲江口镇:-
红旗街道办事处:-
友谊街道办事处:-
英俊街道办事处:-
云环街道办事处:-
莲江口监狱农场:-
佳木斯市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30日
原标题:《郊区关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