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免职成忽悠”再出新招
随着 临武瓜农死亡被免城管官员为法院副院长 的消息一出,便不断有质疑提出: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执法局*组副书记邹红卫与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红卫是否为同一人?停职所挂职位之后法院职位还在,是不是金蝉脱壳?现在,官方的回应已经证实,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执法局*组副书记邹红卫与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红卫是同一人。身为县法院副院长的邹红卫被派到了县城管行*执法局,挂职 *组副书记 。对此,专家表示这违反了《法官法》第十五条: 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我这里要说的是另一个问题:一些地方是怎样用 免职 忽悠老百姓。首先,用 免职 忽悠老百姓是一些地方常用的手法。当官员犯事,受到公众监督后,地方*府都会用 免职 来摆平事态,其中就有是为了欺骗老百姓的。一种情况是,利用两种不同 免职 的模糊界限忽悠公众。我们知道, 免职 有两种, 一是作为干部正常调整性质的,这不是处分,也可以随时任职,包括提拔;另一种就是作为处分性质的,例如被 问责 的 免职 ,就是一种处分,其任职就受时间和程序的限制,一年内不得担任同样级别职务,更不要说提拔了。于是,官方就只宣布 免职 。老百姓以为是犯错误已经 丢官 了。但是,几天之后又会官复原职,这时的答复就是 符合规定和程序 。其实是通过模糊两种 免职 来欺骗老百姓的。现在,利用 免职 忽悠老百姓又发明了第二种方法,这就是只宣布免掉兼任的低级别的职务,却保留更高级别的职务,这样的 免职 除了忽悠老百姓,实在没有任何惩罚的意义。例如,邹红卫犯错误了,免掉的是他挂职的城管局副书记,而他实际的职务人民法院副院长并没有被免掉。而这样的情况,外地媒体并不了解,于是舆论监督也被忽悠了。这样的事例还可以有很多。例如,市委常委兼任县委书记,犯错误后免掉的是县委书记,更高级别的市委常委并没有免掉,结果老百姓看到的是,不在县里工作,反而到市里当领导了。江苏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吃喝被群众抓了现行,结果园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华被免去职务。但是,张爱华被免去的只是他兼任的一个副处级职务,他的头上还有三顶正处级的官帽呢。这样的免职简直是开玩笑。地方为什么要用虚假的 免职 忽悠老百姓?当然因为两个原因:一是上级和犯错误的官员本来就是观点一致,并不愿意处分相关官员,只是迫于形势, 做做样子;二是,群众反正不一定清楚官员任职情况和有关纪律的规定,解释权都在官员嘴里。所以,必须坚持*务透明,才能方便群众监督。现在,迫于舆论压力,邹红卫的法院副院长也被停职。当然,和 免职 不同的是, 停职 更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