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虚报业绩被罚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安妮股份,002235)昨晚公告称,该公司因虚报2008年度业绩,于7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关于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下称:深决定》)昨晚公告称,据公告,2009年4月8日,安妮股份公布2008年年度报告。在年报中,营业收入、实际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虚报,其中,实为39910万元的营业收入虚报为488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际金额仅为2829万元,而年报中却是4645万元。虽然安妮股份于今年4月30日发布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但深交所认为,安妮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给予安妮股份公开谴责的处分;给予该公司董事张杰、林旭曦、张慧、财务总监杨秦涛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公司董事郑伟鹤,独立董事郭永芳、何少平、赵伟,监事陈利国、高树荣、周震国、副总经理薛岩以及董事会秘书王梅英被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