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案件过程中,因部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为有效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并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公开悬赏举报,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七妹
涉案金额:元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高楼坪乡夜郎谷村新屋场组13号(目前在贵阳市居住)
执行案号:()黔执33号
悬赏金额: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将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元奖励。
悬赏期限:2年(年4月23日0时起至年4月23日24时止)
江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原标题:《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