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
年1月生,布依族,大学文化,年11月参加工作,年12月选调到福泉市人民法院,现任福泉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在法院工作30多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刘松同志是一个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工作之初,经过两年乡镇工作的洗礼,年12月选调到福泉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三十余年来,该同志忠于审判事业,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公正、廉洁、为民”开展工作,在规范执法、创新执法、有效执法等各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不惧年龄敢担当冲锋在前显本色
年1月,他被组织上任命为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主持执行局工作。那一年,他已48岁,早已过了冲、拼、闯的年龄。上任之初,也曾遭受种种质疑:有人说他个子瘦小不起眼,能否担任这一职位?也有人认为他做事胆子大,搞不好就会给法院带来负面影响。记得怀特黑德说过“畏惧错误就是毁灭进步”,在别人的质疑面前,他没有退缩。他暗下决心,告诉自己要争这口气。面对种种质疑,他给自己立下“不称职,就离职!”的军令状,以百倍的努力和满腔的热情,以滚石上山的劲头、爬坡过坎的勇气,战胜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生活中的一切困难,用法律武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利益,不让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用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在两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刘松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福泉法院的执行工作打开新的局面,“基本解决执行难”也如期实现,正迈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新征程!
政治过硬作表率引领队伍老大哥
刘松同志担任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以来,牢牢把握好“从严”和“关爱”相结合的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教育引导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纪律、讲奉献、勇担当。始终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精神,做到警钟长鸣、干净办案、廉洁执行,实行24小时出警的警务化管理模式,推进执行队伍“四化”建设,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将司法廉洁教育列入每周执行工作例会议程。对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引导干警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自觉抵制司法腐败,转变司法作风,至今执行局干警无违纪违法发生。工作上,对执行重大、疑难、敏感及矛盾突出的执行案件,自己身先士卒,冲锋在前。生活上,对部门干警给予最大的人文关怀,多年来坚持亲自慰问和探望生病住院的干警及家属,在干警家属遇到困难最大限度想办法予以解决,每当遇重大节假日或双休日总是先让干警回家与家人团聚,自己替干警值班值守,多年来没有休过一天公休假。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总是以“老大哥”自称,为执行局干警排忧解难。
创新求精抓执行恪尽职守纾民困
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刘松同志牢牢把握好“创新”和“继承”相结合的原则,始终坚持用法律智慧、法治思维、法律方式探索创新,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努力建构一系列新的执行工作机制和执行方法,千方百计破解执行难题,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质效。在全省首次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协助福泉市法院查找、追踪、布控被执行人,效果明显。年3月全州法院整治消极执行专项活动现场会在福泉市法院召开,同年10月29日全省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现场推进会在福泉市法院召开。年全省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会在贵阳召开,福泉市法院作为全省政法系统唯一一家作经验交流发言。年8月,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刘某伦金融借款纠纷一案,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倒查刘某伦更改后的名字,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银行余万元借款得以执行到位。通过公安技术手段,在铜仁江口县法院的协助下,某化肥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覃某波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覃某波,当晚92万元执行款(现金)全部执行到位。通过公安机关运用侦查手段对涉民生、涉群体性质特大系列案的被执行人福泉某商贸城法定代表人鲁某进行控制,使涉该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解决了余件民事诉讼案件的送达难问题,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倡导的“两不愁,三保障”,率先与住建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由住建部门调剂公租房,作为安置福泉市城镇居民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被执行拍卖后及其家属临时居住。与福泉市自然资源局达成共识,为司法拍卖不动产办理土地权属过户开通“绿色通道”。与通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通“卫信通”定位“逃避”被执行人,切实解决“人难找”的难题,成功定位被执行人40余人予以强制执行。与福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建立联动,为提取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开辟便捷通道,成功提取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40例,总金额万元,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处罚50万及法定代表人处罚5万元,推动了全省扣划公积金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省法院的充分肯定。这一件件的执行,促使刘松同志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全新高效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形成了执行规范化、公开化、智能化、联动化的“”执行工作模式,突显了最高法院的强制性。
明法说理树榜样以人为本讲奉献
年,福泉法院受理肖某柱申请执行胡某碧名誉权一案,因被执行人胡某碧在微博发表“苍蝇村官”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无恶不作,领导庇护恶霸多年、安然无恙、有恃无恐的帖子,对原告进行诋毁,且多次到省、进京上访。判决生效后,原告肖某柱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胡某碧认为在互联网上曝光肖某柱的违法违纪是一种正义作为,拒不履行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和支付赔偿精神抚慰金,并扬言“如果法院敢执行,他将继续上访”。刘松同志始终抱着“不能让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不能被他以上访所吓倒”的决心,并向他宣布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其拘留十五日,罚款元,在拘留期间,向其宣传法律法规,胡某碧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求法院免去罚款元,福泉市道坪镇人民政府书面向法院为胡某碧进行担保。至此,该案执行完毕,为当地党委政府化解了社会矛盾,减轻维稳压力,至今胡某碧没有再信访和上访。年,福泉市法院在执行罗某江申请执行胡某、冯某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未按法院指定期限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王某某晚上打电话告知被执行人胡某、冯某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胡某接到电话时明确拒不履行,并扬言法院来执行,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知晓胡某某扬言威胁的信息后,刘松同志向胡某所在地村委会了解到胡某在当地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蛮横不讲理的人,且身高1.8米、体重在公斤左右。为防止在执行中发生意外,在与武警大队领导取得联系,请求派两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协助执行,上午10时亲自带队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胡某宣布对其拒不履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胡某在准备反抗时,被武警战士将其控制,拘传到法院后,胡某认识到威胁法院执行法官抗拒执行的严重错误,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并书面保证如法院到其所在地执行案件,无条件配合法院执行,保证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且立即履行全部义务。为了进一步彰显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他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怕打击报复,在年新冠情期间,由于拘留所不能收拘被拘留人,对于那些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福泉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留置24小时的方式,强有力的威慑了这部分被执行人,这一强制措施的实施,让一批难执结案件得以执结,执行结案25件,执行到位60余万元。在涉及民生案件领域探索案外人代偿新型执行方式,取得良好效果,为以后类似涉民生系列案件的执行提供了借鉴和推广作用。
刘松同志用自己奉法为公和公正廉洁的执行作风,彰显了一名基层法官的人格,诠释了一个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任和荣誉。年执行局荣立全州集体三等功;年3月福泉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年福泉市人民法院被省高院明确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年执行局被评为贵州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年执行局荣立全州集体三等功;年执行局荣立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体三等功,执行干警姜军、田先勇等被省高院授予个人嘉奖,并被评为全省岗位大练兵优秀执行人员;年1月执行局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等等。
来源:黔南中院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
作者/来源:贵州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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