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江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公告
确诊病例情状况
患者邹某堃,男,58岁,家住江口圩镇富民路82号,于年1月27日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医院。
患者邹某平,男,48岁,家住江口镇樟木新村和富路33号,于年1月29日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医院。
请与以上患者存在密切接触(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诊疗、护理、探视患者的家属或其他与患者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第三者,或乘坐过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等情形)的群众,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紧急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一、立即停止外出,自觉与家人及其他密切接触者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并每天自我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干咳、头疼、乏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联系赣县区江口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二、隔离期间,做到勤洗手、勤通风,个人生活用具采用高温消毒处理,规范清洁手、眼、鼻等部位,减少家庭交叉感染风险。
特此公告。
赣县区江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5日
疑似病例情状况
2月4日,赣县区江口镇发现1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患者邹某香,女,61岁,江口村人,现医院。经流行病学调查,该患者在疫病传播期间,在江口圩千家大药房路口摆水果摊售卖水果。现紧急寻找相关可能密切接触者。
请在该时段在该水果摊逗留或购买水果,可能与该患者存在密切接触的(在无有效防护措施下与患者近距离交谈、商品交易,或在该水果摊位置逗留过,接触患者接触过物品等情形),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紧急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一、立即停止外出,自觉与家人及其他密切接触者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并每天自我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干咳、头疼、乏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联系赣县区江口镇卫生院。
二、隔离期间,做到勤洗手、勤通风,个人生活用具采用高温消毒处理,规范清洁手、眼、鼻等部位,减少家庭交叉感染风险。
三、如在该水果摊点购买水果还有剩余的,请立即联系赣县区江口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特此公告。
赣县区江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5日